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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两会提案,看养老金融新图景

2025年全国两会正在召开,“银发经济”是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焦点。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提案是:养老金融


全国政协委员丁梅:多举措发展养老金融产业

全国政协委员丁梅连续八年围绕养老方面提交提案。“我们是在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中跟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每年在欣喜取得成绩的同时,一定会发现新的问题,每年进步一小步,十年就是一大步。”丁梅笃定地说。

当下养老产业金融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依赖政府,社会资本参与不足。融资手段有限,主要靠固定资产抵押的传统银行信贷。为加快发展我国养老金融产业,全国政协委员丁梅提出四条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协同,促进“养老+医疗+金融”融合发展。重点关注康养结合的新兴产业,助力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城市更新政策,为养老、康养国企增加基础设施投入。

二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建议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助力康养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同时鼓励康养企业运用更多市场化手段进行养老产业增量建设。

三是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发“普惠养老贷”“床位贷”“政采贷”等专属信贷产品。破解养老产业回款周期较长等问题,提供差异化的信贷支持。

四是逐步搭建全国统一的数智康养平台。面向人民群众健康及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结合,为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提供更为便捷可靠的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促进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

“随着我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当前养老三支柱(养老金、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存在不平衡问题,人均养老储备较低,区域差异较大。”张懿宸表示,“因此,当前需要采取多项措施,如加快构建更均衡的养老三支柱体系,适度放宽养老目标基金的投资限制,优化养老金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以尽早建立稳健的社会保障资金投资体系,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建议,将促进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并提出三点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优化相关法律与政策,构建一套能够体系化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养老计划参与人获得有吸引力长期投资收益的投资管理体系。引入二、三支柱自由转换机制,提升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灵活性和吸引力。

二是不断扩大基金投资范围,逐步提高投向权益类资产比例。建议持续支持和引导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在监管允许范围内不断提升权益类产品投资比例,放宽社保基金等专业长期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限制。

三是促进内地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投资香港市场。既是提升内地长期资金收益、优化资产配置、支持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关键举措,也是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路径。


全国政协委员谭岳衡:将香港打造成内地养老资金配置中心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国际董事谭岳衡在2025两会说到关于跨境金融市场方面,关于推动香港资本市场改革、以及关于支持香港成为内地养老资金境外配置中心的议题。

谭岳衡建议,将香港打造成为内地养老资金境外配置中心。具体建议包括五点:

一是支持香港扩大包括人民币债券发行在内的长久期投资产品体系建设。针对养老金的投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计价债券产品的总量和占比,引进更多国际化的长久期投资产品。

二是增加香港股票市场高息红利类股票标的数量规模。

三是用好香港资产管理人资源。

四是允许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基金投资两地互认基金。逐步将互认基金纳入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基金的可投资范围,增加投资选择。

五是允许内地养老资金可投资香港资本市场部分非标准化产品。养老资金在投资标准化金融产品的同时,也可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投资非标准化产品,以减少不同资产之间的相关性,降低整体波动率。


人大代表卢庆国:提高农民养老金标准

国家统计局及民政部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农村60周岁以上人口已突破1.3亿,但其中有约35%的农村老人(约4550万人)尚未纳入任何养老保险体系,完全依赖家庭供养或自给自足。

缴费增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不平衡导致农民参保负担逐年加重,进而导致参保积极性明显下降,甚至出现缓缴、断缴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也削弱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承担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和负担,也使得因病返贫的现象出现反弹。

卢庆国建议,建立普惠性的农村基础养老金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鼓励农村居民缴纳养老保险。同时,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确保所有农村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养老待遇,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补贴标准。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华夏时报)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立个人养老金长寿风险新机制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保障人民幸福晚年生活的重要课题。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了加强个人养老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建议,助力我国养老保障体系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一是尽快制定标准化的生存率或死亡率改善指数(长寿指数)。建议由人社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参与,以社保数据为主,与医疗数据、保险数据相融合,对我国人口的死亡率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和预测,制定出一套标准的市场化死亡率或生存率指数,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基差风险,为长寿风险证券化产品提供合理定价的基础。

二是加快探索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长寿风险的新型风险转移机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长寿风险交易不仅需要与资本市场相适配的多种组合的金融对冲工具,而且需要围绕市场准入、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多个参与主体加以规范和监管,包括个人养老金计划发起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评级机构等。

三是尽快建立以上海保交所为技术平台的长寿风险对冲交易市场。应引导保险学会、保险行业协会、市场主要参与主体,围绕开发能够终身领取、长期保障的个人养老金产品进一步深化风险分析,尽快形成市场认可的长寿风险度量标准、分类方案和定价模型,并探索长寿风险在国际范围内的对冲经验。与资本市场相结合,将长寿风险打包转化为资本市场流通的金融衍生工具,实现长寿风险证券化,将长寿风险向更广泛的投资者转移,解决市场参与主体面临的经营风险。

来源:网络